“醉美酒村”——米哈

广南县者太乡未昔村委会米哈村始建于清代,现全村有 132户 600 余人,耕地面积 313 亩,荒山荒坡面积 113 亩。距离者太乡 13.5 千米。面积 14.3 平方千米,海拔 1390 米,年平均气温16°C,年降水量 1300 毫米。分为上米哈村、下米哈村,村中民居依山而建,村内古树参天,溪水蜿蜒盘行,良田环绕,而风雨桥便是连接上下米哈村的纽带;村内古树苍翠,错落有致,步步入景,使得整村显得古朴厚重不失优雅,一山一水透着壮家农耕文化。 2014 年,米哈村被列入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,2019年被列入第二批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。
米哈,壮语译为“茅草”,因村子坐落在曾经长满茅草的山坳得名。村落依山而建,沿着坡地向上发展,将平坦地区留作农田,缓坡山垦辟为梯田,种植水稻,原始的耕作方法在此延续,形成
古老的稻作文化景观。壮族干栏式民居古村落保护开发,2016 年上米哈、下米哈被列为易地搬迁项目,采取整村搬迁、集中安置。结合乡村旅游开发,古村落的保护也同步进行,对村内风雨桥、老人亭、古树、“酒泉”进行保护修缮,增设寨门、风雨亭、环湖长廊、酒神广场、停车场、古村落民族文化博物馆等公共设施。
“竜”文化。米哈村以林中大树作为村寨的保护树,俗称“竜树”。竜树周围的森林被视为“竜林”,竜林覆盖的山坡被叫做“竜山”。竜树、竜林、竜山和村民心中的信仰,形成了他们崇拜的“竜”,他们认为“竜”的圣洁能免除疾病、瘟疫、躲避自然灾害。
米哈村每年都举行祭“竜”活动,并以此达到凝聚族人、和睦相处、互相帮助的目的。这种祭祀森林的虔诚及其保护森林的认真程度,是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,其中蕴含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向往与追求。
米哈神庙。位于村西的米哈神庙,规模 29 平方米,是村民向众神献祭祈祷风调雨顺的地方,庙门口两侧有两块嵌入墙体的石碑,碑体完好,碑文清晰完整,分别为乾隆三年十一月和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对米哈村寨征税公示,石碑使用空心砖修筑,上盖红色琉璃瓦片而成,神庙整体保存完好。